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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乡县人民政府开展全县2016年度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信息发布者:wurui8
    2016-11-26 10:06:31   转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石盘开发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治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换发和申领证件人员的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和人员信息的上报。

    二、换发和申领范围

    (一)换发和申领单位

    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为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布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有执法职责的下属单位。

    持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参与本次换发和申领。

    (二)换发和申领人员

    凡持有2012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2007版山西省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应当换发证件;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将启用2015版山西省行政执法证、监督证。换发和申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管理知识,经考核合格,具有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2.行政执法单位正职领导、分管法制工作领导、纪检书记(组长)、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和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各行政执法单位下属单位的执法人员,不得申领执法监督证。持有2012年12月31日后颁发的执法证件的人员,除机构、职务变更和证件遗失的原因外,不得参与此次换发。

    三、换发和申领程序

    换发和申领证件工作分资格审查、培训考试、信息上报三个阶段进行。

    (一)资格审查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规定,对领证人员资格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并采集相关信息,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采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告》(附件1);

    2.《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审批表》(附件2);

    3.《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4.《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花名表》(附件4);

    5.《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在编在岗证明》(附件5);

    6.《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信息表》(附件6,仅报电子版);

    7.政府组成部门的“三定方案”;

    8.有执法权下属事业单位成立的编办批复;

    9.受委托执法单位的受委托依据和委托书;

    10.执法人员数码相片(尺寸220☓320,jpg格式,红底,不上报)

    (附件1—附件6在武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以上相关材料信息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需报送到县政府1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xxrmzffzb@163.com)

    (二)培训考试

    凡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由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考试采取纸质卷考和无纸化机考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无纸化机考模式需登录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务系统(http://218.26.178.17:8081),用户名为《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信息表》中本人上报的身份证号,密码111111,在确定网上考试时间后,提前放开网上考试模拟题库,参考人员可登陆进行模拟答题。

    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不收取工本费。

    (三)信息上报

    资格审查、培训和考试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将成绩合格人员的信息输入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6.178.17:8088/jflow/index.jsp),通过网络逐级申报审批,由省政府统一制发证件。

    申领证件单位在管理系统未开户的,由县政府办及时开户。原则上,仅有政府组成部门和政府直属单位可以开户,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的申领人员信息,在所属组成部门的账户内录入上报。人员信息填录时,职务栏不得录入技术职称。

    各单位领取新版执法证件后,原执法证件由所在单位收回,按属地交由县政府办统一销毁。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以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为契机,狠抓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要周密安排,加快进度。本次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各单位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成换证工作。各相关乡镇、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上报县政府办公室115室,过时将不再受理。

    三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换发和申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县政府办对不符合规定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申报。

    联系电话:0355-6382624

    联 系 人:申智涛

    附件:

    1.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告

    2.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审批表

    3.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单位情况统计表

    4.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花名表

    5.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在编在岗证明

    6.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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